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规定
为了适应律所的快速发展,进一步统一律所收费标准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律师咨询收费标准(非诉案件)
根据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性质、工作量、标的金额、难易程度和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,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一揽子收费金额。
涉及财产的非诉讼法律事务,可以按照涉及财产金额(爭议财产,总资产,净资产、交易金额等),参考其他因素,按0.5%-5%收费。
客户可与律师事务所协商,按照如下费用和律师代理工作实际发生的有效工作:
高级合伙人律师 1000元/小时
执业律师(5年以上) 500元/小时
一般律师 200元/小时
律师工作小时按照行业通行规则记录和计算:律师与委托人共同工作或律师现场处理委托事务的,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。
二、法律文书收费标准
1.法律文书:代为撰写、修改、审查法律文书,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、难易程度、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,每份文书在500-5000元之间协商收费;
2.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: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,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、使用目的、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,每份为 1000-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。一般情况下律师函收费为1000元/份,但特殊情况下,经事务所批准不得低于500元/份。